四川自贡:实施“认贷不认房” 公积金借款首付份额降至20%

四川自贡:实施“认贷不认房” 公积金借款首付份额降至20%
中新网10月27日电 据自贡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网站音讯,日前,自贡市住宅城乡建设局、市财政局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市公积金中心、市税务局5部分联合发布《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办法》。\n\n\n  其间提出,支撑改进性购房需求。推进居民住宅需求向改进性住宅需求迭代更新,经过“以旧换新”“以小换大”等方法购买改进性新建产品住宅,并在住宅按揭借款、网签存案和不动产登记手续处理等方面供给便当。对具有一套住宅并已结清相应购房借款的家庭,为改进寓居条件再次请求借款购买新建产品住宅,银行金融机构履行首套房借款方针。\n\n  《办法》还提出,加大住宅公积金借款支撑力度。对居民购买首套自住住宅运用公积金借款的,首付份额依照20%履行。对契合条件的人才购买自住住宅初次请求公积金借款的,不受单双职工差别化借款额度约束,单笔可贷金额不受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约束,最高借款额度依照75万元核定。康复“商转公”借款。(中新财经) 【修改:张尼】